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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侵犯老年入台法权益的行为应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2/25      浏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中人们都知道我们是会受到法律的约束的,并且面对不同的对象也有着不同的规定,那么对于什么侵犯老年入台法权益的行为应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的问题,下面就由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哪些侵犯老年入台法权益的行为应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第48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我们一般所说的行政处罚是指狭义的处罚,也就是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作出的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对于行政处罚来说,是比较轻的,有些只是警告,对此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如果遇到一些不法的行为,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护,以上这些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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