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在众多的刑事案件审判中,其刑事处罚便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判刑。那么被判刑怎么弄呢?下面由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为大家讲解这其中的内容:判刑怎么弄被判刑了,只能努力争取减刑。至于使用受贿等不正当手段免除刑罚的,应另提别论。况且判刑有轻有重,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4、无期徒刑。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附加刑有以下三种: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针对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除死刑外,可以改过自新。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的分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总而言之,过往的“金钱能使鬼推磨”的说法在现今法治中国里,是不可适用的。且被判刑,必是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加以刑罚管教。因此,判刑只能在服刑期间,努力争取减刑。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