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前面讲到刑罚(也是日常所说的判刑),是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进行封闭式的关押管制。那么需要关押几天?判刑的天数是怎么算的呢?下面就由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来为大家讲一讲这其中的内容,欢迎各位阅览:判刑等天数是怎么算的首先,判刑的天数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并依照相关的刑法法规量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一般从公安机关羁押日期开始计算。判刑前的拘留期间的时间,也应当折抵刑期。其次,关于关押几天的问题,这是以犯罪事实为基准来量刑的。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综上所述,判刑的天数是以犯罪事实为基准来量刑的,而刑期的计算是由执行之日算起,刑满即释放。具体相关的内容可参照以上的有关法律知识。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