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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邹永松决定逮捕

文章来源:高检网      (责任)编辑:王冬      更新时间:2018/8/29      浏览:
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永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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