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杜隽世决定逮捕

文章来源:高检网      (责任)编辑:佟海晴      更新时间:2018/7/24      浏览: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杜隽世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联系方式

电 话:13811592179

邮 件:lyzhlawyer@sina.com

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