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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米脂县检察院依法批捕“4·27”恶性袭击事件犯罪嫌疑人

文章来源:高检网      (责任)编辑:李瑾      更新时间:2018/4/28      浏览:
4月28日,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从快审查决定,依法对赵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4月27日18时10分许,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在放学途中遭遇恶性袭击,导致19名学生受伤,其中9名学生死亡。案件发生后,榆林市、米脂县两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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