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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追诉时效如何立案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7/9/25      浏览: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立案侦查是有追诉期限制的。那么,过了追诉时效如何立案呢?在此,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刑事诉讼知识,可供您阅览:过了追诉时效如何立案一、一般情况下,已过追诉时效的,司法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明确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法规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此时有人会反驳了,如果是杀人犯呢?就这样让一条无辜的生命被践踏了么?让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么?对此,国家刑法也有相对应的规定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体现在追诉时效的例外上。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追诉时效的例外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形: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那么对于已过追诉时效且不属于追诉时效的例外情形的刑事诉讼案件,我们该如何申诉呢?具体做法可着眼于追诉时效的计算问题,证实追诉时效并未结束即可。具体刑法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相关刑事知识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过了追诉期味着你放弃了自己对案件的主动权,结案后当事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也就是追诉时效内,需要上诉的依照法律正常程序上诉,需要撤诉的也可撤诉。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有任何法律疑问或者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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