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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7/9/25      浏览: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不再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呢?今天,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将为你解答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这个问题。一、追诉期的概念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第八节第八十七条规定,一般的犯罪经过下列期限,相关机关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相关链接《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按照量刑的不同,其追诉期也有差异,除此之外,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算起,如果连续犯罪,从终了之日算。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法律方面的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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