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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减刑假释限制条件是什么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7/12/2      浏览:
由于累犯社会危险性相对较高,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累犯不得假释,而且限制其减刑,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那么,死缓减刑假释限制条件是什么?北京刑事辩护网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修正案(八)规定,凡判处死缓的罪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犯罪者,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是因为,实施七种犯罪之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具有法定从宽情节不宜立即执行,但作为限制减刑的条件是完全符合刑罚精神的。  刑法条文:  《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综上,我们可知因犯上诉其中罪而被判处死缓的不得假释,除此外累犯也不得假释。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死缓减刑假释限制条件是什么?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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