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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员立功证明材料由谁出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7/10/2      浏览:
刑法是鼓励行为人积极立功的,通过立功,能够更为有效的打击犯罪,节约司法成本,如果行为人有立功情节的,是需要有关机关出具犯罪人员立功证明材料的。那么,犯罪人员立功证明材料由谁出具呢?为您辩护网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犯罪人员立功证明材料由谁出如果行为人有立功行为的,发现立功的机关需要出具立功材料。有三种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1)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2)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3)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四种来源线索、材料不得认定为立功:(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犯罪人员立功证明材料是由认定机关出具的,对于立功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需要从宽处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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