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需要在有关的执行机关服刑。但是如果自己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刑的。减刑以后,相信罪犯就可以很快出狱了,有的人可能会立功,那么,立功减刑多少?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立功减刑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换句话说,罪犯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至于具体能减多少刑,就要结合罪犯的情况来定了,情况不同,减刑幅度也是不同的。按规定,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应遵循以下标准:1、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1)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2)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需要的注意的是,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就是罪犯移交监狱执行的时间,而不是其被抓捕或被法院判决的时间。2、根据实际情况,其减刑幅度为:(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4)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3、减刑限制:(1)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3)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值得注意的是,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立功减刑多少?在一般情况下,立功是需要减刑20%,减刑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减刑是有幅度的,减刑是需要建立在合法、真实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当事人弄虚作假减刑的,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是需要撤销减刑裁定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