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刑法是一门比较严格的刑罚,但是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有不同的处罚规则,特别是针对那些认罪态度主动的犯罪分子,法律一般会减轻量刑。那么,主动投案的量刑情节?北京刑事辩护网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综上,当我们做了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为了能够获得减轻量刑的机会,我们一定要去相关机关自首。也提醒大家要尊法守法,等到犯案判刑再后悔就晚矣。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