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累犯的法律效果其实也可以指累犯的法律责任。我国虽然将累犯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在进行认定的时候略微有一些不同,但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产生的法律效果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么,以前吸毒被劳教过的算累犯吗?下面就由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以前吸毒被劳教过的算累犯吗?答案是不构成累犯。累犯的法律效果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从上文的介绍中了解到累犯的法律效果是会对罪犯从重进行处罚,同时因为其社会危害性比较大,因此也不允许被假释,同时在判刑的时候也是不能被判缓刑的。以上这些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