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之所以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上如此重视,其中的原因之一在于未成年人的心智仍未成熟,极其容易受人诱迫、教唆促使其犯罪。那么当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怎样做呢?下面由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一一道来: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怎样做首先,发现教唆犯,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若是校内教务人员,在公安机关处罚后仍应依照学校教工条例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其次,学校应当加强预防犯罪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也应当关心学生的思想情绪、课余生活以及家庭和社会生活环境,努力减少未成年人因受到教唆、胁迫、引诱而违法犯罪的条件和机会。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1]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综上所述,学校一旦发现有人教唆、或者引诱未成年人犯罪,应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处理这类犯罪分子;其次学校仍应加强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不留给他人一丝的机会。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