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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未遂的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2/4      浏览: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越来越高。就此,在修改刑法法规时,具体地规定了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以及具体的处罚标准。那么未成年人犯罪未遂地处罚时怎样地呢?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就此整理出以下内容:未成年人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量刑仍应以具体的案件情节为依据。有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总而言之,未成年人符合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条件的并且犯罪行为属实的,依照犯罪处罚。就上述的未成年人犯罪未遂行为可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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