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网

如何认定单位受贿与个人受贿的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2/2      浏览:
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经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处罚。比如贪图一些不属于自己财产的行为也是国家法律严厉打击的行为,我们称之为受贿。那么,针对单位受贿和个人受贿问题?北京刑事辩护网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如何认定单位受贿与个人受贿的问题单位内部的职能部门及其经办人员以部门名义收受回扣归个人的,不是单位受贿,但个人以单位名义收受回扣数额较大且情节恶劣的,要以受贿罪查处。单位收受商家“明扣”、未如实入帐而转入“小金库”的行为,要视情况做出处理:如果单位收受回扣后用于集体福利开支的,不宜认定为犯罪;如果在小范围内以各种名义私分的,要重点追究决策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个人接受回扣后又上交单位入账,经领导决定将其上交款的一部分作为对其的奖励,以资鼓动,同时教育他人的,应视为个人合法收入;个人为捞取回扣而与卖方勾结定价或购买伪劣商品,损害单位利益的,应认定为个人受贿。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有:1、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个人意志支配下,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的。2、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了非法利益;而受贿罪是收受的财物归被受贿人个人非法占有。司法实践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决定形成的,只要该领导者决定后实施的受贿行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并且非法利益也归单位,就应认定为单位受贿罪。如果是单位成员(主要是领导)假借单位名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但把财物占为己有的,则应按个人受贿罪处理。综上,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受贿都是国家和人民不允许的行为,一经查证都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也提醒大家遵法守法。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刑事律师。
联系方式

电 话:13811592179

邮 件:lyzhlawyer@sina.com

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