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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诈骗案件数据刑事犯罪标准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4/29      浏览:
经济诈骗是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济诈骗构成犯罪往往与诈骗的金额有关,经济诈骗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会构成犯罪,而刑法中一般以数较大来表示的,那么经济诈骗多少钱构成刑事案件?下面由为你辩护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经济诈骗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经济诈骗的类型有很多,如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等,不同类型的经济诈骗,构成刑事犯罪的金额是不一样的,所以以具体的罪名而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二、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经济诈骗罪即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六、根据《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罚规定 量刑标准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三、骗罪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上述可见,诈骗罪具有以下两个构成要件,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客观上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已清楚,外人不得而知。因心理状态的抽像性决定了诈骗罪的主观犯意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司法实践上的难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多起争议颇大的诈骗案件,主要争执焦点就在于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认定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诈骗故意重点在于考查被告人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被告人获取财产时,其动机如何,是以获取受害人的财产产为目的,还是出于其他考虑是办理诈骗案件中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被告人目的就是为了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已有,则说明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其客观诈骗行为,认定其构成诈骗罪自当无异义。反之,如果被告人在实施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时,如果主观动机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是另有其他原因,那就难以认定其存在主观犯意。以上知识就是为你辩护网小编对“经济诈骗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问题进行的解答,经济诈骗的类型有很多,如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等,不同类型的经济诈骗,构成刑事犯罪的金额是不一样的,所以以具体的罪名而定。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为你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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