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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量刑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4/26      浏览:
随着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被列入了刑法条文,定性为犯罪行为。但并不是所有侵权行为都是犯罪,而是由一定的数额和情节标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下面就由为你辩护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侵犯著作权量刑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 (3)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或者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均不能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 、剽窃他人作品的。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法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9 、未经出版者许可,试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1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19、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以上这些就是为你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为你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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