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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4/22      浏览:
如果行为人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构成了民法的侵权,还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犯罪是有相应的表现形式的,下面就由为你辩护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犯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作为无形资产与有形财产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即商业秘密的合法控制人采取保密措施,依法对其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专有使用权。它与有形财产的区别在于,商业秘密不占据空间,不易为权利人所控制,不发生有形损耗,因此其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就无形财产权的各项权能来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有权对商业秘密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与使用;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而不受他人干涉;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至转让所有权,从而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包括放弃占有、无偿公开、赠与或转让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信息性。这里的信息性,是指与工商业活动有关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而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2)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未公开性。未公开性是指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3)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用性。(4)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保密性。商场上经常出现什么商业间谍的比较常见,这些都是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来发展的,这些都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的,以上这些就是为你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为你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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