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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危险物质是指哪些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4/21      浏览:
投毒者的行为在一定情况下构成犯罪,是受我国的刑法所规定的。因为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损害人们的安全,还可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那么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物质是指什么?下面就由为你辩护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物质是指哪些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为了毒害群众,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为了毒害牲畜,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为了毒害家禽,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如何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如何认定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放危险物质罪。(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本条增加了投毒这种行为方式。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本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既遂。(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环境污染行为如何认定环境污染,是指工厂、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在规定的期限内能治理而不治理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有时虽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相似,但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与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不同的。(四)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认定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放危险物质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四、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几年犯本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投毒犯罪活动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其与故意杀人罪是不同的。新刑法对于投毒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不等。以上这些就是为你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为你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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