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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有重大立功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2/2      浏览:
俗话说的好——不见棺材不落泪,更直白地讲,就是不到临死最后一刻都不知自己会有什么样地结果。比如死刑执行。若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有重大立功怎么办?人民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死刑是否继续执行呢?为你辩护网小编就此作以下地陈述: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有重大立功怎么办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总而言之,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除非严重罪行或者明文规定不得缓刑,依照刑法法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极大可能会被改判死刑缓刑。以上就是为你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为你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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