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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应具备的条件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1/31      浏览:
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处罚中的财产刑,一般说没收财产的都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的合法财产。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应具备的条件呢?呢?没收财产的方式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接下来,就由为你辩护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供你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应具备的条件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2.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雇佣等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产生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的债务,如赌债等。3.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如果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没收后还有其他财产可供偿还债务,就不能以没收的财产来偿还。4.必须经债权人请求。二、没收财产的方式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没收财产中,如果发现有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公民个人的财产,经原主请求返还,查证属实后,应当归还原主。本篇文章由为你辩护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遇到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为你辩护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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