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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犯死刑如何判刑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8/1/31      浏览:
对于已经怀孕的妇女,其身心是比较脆弱的。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怀孕的妇女,如果确实有罪的话,是需要对其定罪量刑的,有的人可能罪行还比较严重,会被判处死刑。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孕妇犯死刑如何判刑?为你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孕妇即使犯死刑,也不能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缓期间过失犯罪的,不得执行死刑;死缓2年期满后再实施故意犯罪的,即便此时减刑决定还未下达,只要新罪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行为人也应减刑而不得执行死刑。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此外, 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羁押期间已经怀孕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不适用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虽然母亲实施了严重的犯罪,但毕竟胎儿是无辜的,所以对于怀孕的妇女,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的关怀,法律规定是不能对其适用死刑的,也不能对其适用死缓,可以考虑无期徒刑。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你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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