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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罚金可以不交吗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7/10/29      浏览: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只有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适用,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他人或单位适用。罚金在性质上与行政罚款不同。为你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诈骗罪罚金可以不交吗?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强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它可以减免。但未经减免,是不能不交的。罚金不同于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缴纳,不能减免,但是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可以罚罪犯未来挣的钱)。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因此罚金是必须缴纳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补充一点,当存在多个罚金刑时,数个罚金的数额累计相加,合并执行,执行总和数额。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你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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